在台灣誰誰誰收賄沒啥好意外的
新市北三十幾位校長收賄,這類人理論上是社會上道德標準較高,他們也淪陷,政治人物就更不用說
題外話~
剛好說到校長收賄,早前不小心轉台看到三字經主持在別的節目用新北市校長集體弊案做了一個不倫不類的比較
他說先前媒體都在討論ma小姐打計程車司機的事,與校長貪污比較誰輕誰重?輿論似乎為了收視輕重不分?
此言差矣,如果藝人和校長比,道德準標當然差很大,可是他們犯的錯誰輕誰重?就要好好分析,校長們貪小錢收回扣,並沒有傷害到生命,只是道德心與職位不成比例
而ma小姐根本不把人命當一回事,司機倒地不起還跑去亂踹,事後不顧而去,若不是被拍下來告發,他會假裝反省嗎?
人命和污錢在兩者之間的心態誰比較邪惡?
另外,ma小姐上通告鬼扯一下和代言,輕鬆月入百萬,而校長的收入以及付出的時間基本不能相提並論
把這兩件性質完全不同的事扯在一起,主持人的水準實在有夠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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