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感同身受阿.....
拿了錢......等同賣了命簽了生死狀,將來後續醫療相關支出、生死自負....
不拿錢......又很嚥不下這口氣.....似乎自己也吃虧
我個人認為打人的占上風,因為畫面有被遮到造成有"討論空間",而且對方
背景與司機不相等,人家可以玩的花樣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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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次說拿MA媽的救命錢來賠償
就是一種打官司的手法
畢竟社會觀感還是同情弱者的
MA媽也是有性命之憂,司機則是有後續相關醫療問題,會不會有後遺症,誰知道?
看來這次MA請來的律師變聰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