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名嘴獅子丸曾提過DPP立委去年底酒駕撞死人的案子賠四百多,
已經超出行情很多了。他暗喻如果對方給這類似數字就已經很屌
了.....
可是那件案子被害人已經掛了,而這司機還活著,死的一口價買
斷很簡單,活的買斷卻很難....因為後續開銷仍然持續.....我認為
MA方試圖以給你一筆錢買斷(一刀切)的方式處理。錢給你了以後
怎樣不甘我P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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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喔...Ma的意思是200萬和解...但和解書上可註明若日後有其它醫療費用仍願意支付T_T
此案疑點重重...但可以證明的是Ma有錯...而司機是否有錯...已沒人去追究了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