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單個文章
舊 2012-03-29, 10:01 PM   #12 (permalink)
getter
管理員
 
getter 的頭像
榮譽勳章
UID - 6433
在線等級: 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級別:96 | 在線時長:9733小時 | 升級還需:64小時
註冊日期: 2002-12-08
住址: 天線星球
文章: 8157
精華: 0
現金: 19955 金幣
資產: 765391 金幣
預設 蘋論:都更條例違憲侵權

蘋論:都更條例違憲侵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sueID/20120329

2012年 03月29日 文林苑都更案出現兩家王姓釘子戶,市府根據法規昨強制拆除,引來300名學生及民眾到場聲援,抗議民眾遭警方強力抬走。王家大兒子帶著2個女兒,捧著神主牌、父母遺照走出,強調都更不合理。被驅離的學生、民眾後來又回來在工地外高喊:「和平守護,警察違憲」。搬家公司、工程人員則進入工地,搬運王家的家俬。


剝奪弱勢財產權
我們必須堅定地表達嚴厲抗議:市府的《都更條例》第36條違憲,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王家可以控告市府違法並要求國賠,同時聲請大法官釋憲。顯然文林苑具有指標的意義,全台的都更案都在看這件事的發展。如果市府最後勝利,將有更多受害人的財產權將被侵犯;如果市府敗訴,以後都更的速度將大受阻礙。這就是集體發展對抗個體權利的典型案例。
猶記有位中國學者來台參觀後為文指出:台北的老舊面貌比中國一線都市的嶄新市容落後,但這表示台灣沒有人的私有房舍會被侵犯強拆。我們正在為我們民主憲政體制得意之時,卻發生《都更條例》嚴重侵權的事例,怎不令人慚愧?
《都更條例》是三種心態的表現:一、急於翻修成嶄新的市容,相信是受中國快速發展的刺激。二、建立市長自己的功業,為將來更上層樓打穩基礎。三、有些釘子戶確實貪婪惡劣,拗到最後建商失去耐性,釘子戶就可以得到比別人更大的利益。這是市府修訂法規強制搬遷少數釘子戶的原因。
但是,即使少數拖累多數,也不能以剝奪少數反對者的財產權利來完成公共利益。民主體制就是要防範集體吞食個體。少數服從多數不適用於個人的財產權,否則全民投票將郭台銘、王雪紅的財產平分給國人,可以嗎?
文林苑的受害人包括:原居民已租屋居住,不知道何時可以搬回?建商已賣完所有的預售屋,現在不能動工,損失慘重。預購人頭期款都繳了,完工遙遙無期。釘子戶被強制遷拆,欲哭無淚。


四方皆輸暴醜態
這個四方皆輸的結果是政府的責任,修法導致建商肆無忌憚地對付少數反對者,是公權力在背後支持建商的官商結構粗暴侵權的負面示範。
其實,房子不只是家的住所,也是居民記憶、情感、人格發展和維持尊嚴的堡壘,公權力是不可侵犯的。市府宜趕快懸崖勒馬,重新修法規定務必全體住戶都同意才能都更。

--------------------------------------------------------------------------

少數服從多數? 蘋果社論的講法這一部份很特別 ...

個人私有的財產,可以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公投平分? 可以公投『全民均分郭台銘財產』
嗎?

也有部份的新聞說,這個王家是透天的住戶產權完全獨立,不是公寓也不是社區型的共有
土地,可以用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來強取他人的財產?

先以預售屋方式賣了你的全獨立產權,然後在找政府弄個都更的名義,去搞你的土地?

現在網路上很夯的一句話『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也有人認為這是『台北市版的大埔農地事件』...
__________________
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的問題解決後,要記得按一下 http://forum.slime.com.tw/images/stamps/is_solved.gif 按鈕喔,
這是一種禮貌動作。

一樣是在「專業主討論區」中發問,不管問題解決與否,都要回應別人的回答文喔。
不然搞 [斷頭文],只看不回應,下次被別人列入黑名單就不要怪人喔。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 天線寶寶說再見啦~

迪西:「再見~ 再見~」

Otaku Culture Party 關心您 ...
getter 目前離線  
送花文章: 37855, 收花文章: 6441 篇, 收花: 26052 次
回覆時引用此帖
有 3 位會員向 getter 送花:
a471 (2012-03-30),chiung (2012-03-30),YaYa07 (2012-03-30)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