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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permali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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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會員雖然過去言論過偏激,可是剛看一下他發的兩篇文,能算是誹謗嗎?
第一篇是他買了一本書看完後跟他認知上有落差提出了疑問,沒有肯定說是,期後很多版友留言他本人也沒再參與任何發言 事隔兩年第二篇是重點,可是第二篇,一到二樓的留言不是他本人的創作,經查一下是引用他人"慈德居士"之文,原創者是否被告不得而知?但引用他人之文我們常建議要有出處就是避免糾紛 既然不是他寫的,他本人在第二篇也沒有個人的評論,何來誹謗之說? ps:看到2008年的舊主題,有些過去曾熟悉的名字,可惜早已離開了史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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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ermalink) |
長老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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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看過1個...資訊公司跟員工之間有紛爭,
(應該說是老闆喜歡告員工, 然後都亂扣員工薪水的公司) 當時在yahoo可以查到一堆人罵那家公司的資訊, 後來那家公司發文給各大論壇, 以及yahoo... 要求立刻將其言論刪掉, 然後每一家都刪的乾乾淨淨的... 當時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那就是...以後不曉得又有多少人要被那家 老千公司 給騙了... 有一段時間, 我很喜歡那些網站設在國外, 然後由國內進行管理的論壇, 那些論壇幾乎有著完全的言論自由(撇開嚴重毀謗不談, 管理者會出面處理), 在那些地方可以安心的把一些爛公司的全名都打出來, 把他們的爛作風都寫出來, 也不用擔心那些知法玩法的人 找到機會就告你 (先撇開會不會贏, 光是你在高雄, 對方在台北控告你, 就有你受的了, 要特地北上開庭, 還要影響心情, 甚至工作時還要請假等等, 總之在台灣就是麻煩...除非你的時間比他多, 跟他槓上, 不然吃虧的都是自己) ============= 就目前的現況來看, 應該會是好的結果, 一切就要麻煩老爺了~ 老爺子辛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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