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倒閉而被積欠生活津貼的建教生,向勞委會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卻被勞工保險局拒絕;建教生19日與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何欣純一起召開記者會,質疑為何明明建教合作機構有幫學生提撥墊償基金,事發後勞保局卻不願賠償?
高雄市中山工商實習處主任張簡溪俊表示,民國97、98年間大約5個月時間,學校就有47名建教生,被積欠共250萬元工資。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科長黃維琛則說,建教生不在勞動基準法規範的雇傭關係內,依法令無法提供墊償基金。
何欣純質疑,如果建教生不納入墊償基金的賠償範圍,為何還要加保與繳費?
勞保局專門委員彭德明說,如果加保時有註明是建教生,就不須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http://www.nownews.com/2012/04/19/91-2806257.htm
勞保局簡直是在鬼扯
加保時註明是建教生,就不須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那加保時未註明是建教生,不是就該依法提供墊償基金
健教生可以不加保
但加保了就是勞工..不是健教生
為何不補償呢??
那加保費豈不白繳了
勞保局真的是吃人夠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