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01, 10: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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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perma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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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eatapple789
我在大陸開銀行
這種事,可以和解啊
付對方多一點錢也搞定
但不要把台灣的法律當成很公正
不然給法官一點禮物,出來吃吃飯
跟檢察官有認識,那案子位甚麼可以大翻轉啊
向一省死刑
二省無期徒刑
三省還不是無罪
繼續在這裡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覺得台灣法律是公正的
國外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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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開銀行阿
不過感覺比較像報紙分類小廣告給人借錢....
果然都只能靠錢打通關
有機會被閻羅王召見
再跟你的仇家談"和解"
請他多燒點"財產"給你
看閻王能不能放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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