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有啥好奇怪的
我們的院檢都是充滿人情味的
不然扁嫂阿珍憑什麼定讞而未被關進大牢服刑
檢方這次太偏袒了
547次太多...那男方不也該不可原諒嗎???
怎麼只針對女方來發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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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法律問題還是就事論事
股神珍不是不關,而是唯一有能力關重病犯人的醫院怕麻煩拒收,檢方也是無可奈可,法令上檢察官並不能強迫監獄一定要收殘疾犯人
這不是人味情而是大家怕他死在牢裡惹麻煩,這是"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回到主題案件男主角,通姦是告訴乃論,大老婆選擇原諒不告老公,檢方是管不到的
而整個案猜測檢察官的心態,他會這樣並不意外,檢察官是希望所有被告在他手上都要坐牢,就像哪位候姓檢察官是有名的酷吏,起訴率高判刑率低
早前曾有一則報導,一名被告在法院要求調出檢察官開偵查庭的錄音檔,內容竟然是檢察官對被告惡言相向,案還沒受審就當著被告說就是不爽他要他坐牢,又怎樣?更要原告不准撤告和解....這就是台灣檢察官的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