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可是關檢察官何事啦!!
500多次就一定要關
那多少次才能易科罰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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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得"易科罰金,得的意思是可以易科或不給易科
只是過去慣例,很少有通姦罪得易科罰金的判決會被關
法律實務上,法官是看犯罪人是否有悔意量刑,這次好像角色互換,因為被告沒有悔意也沒有跟原告和解,檢方才認為不得易科罰金
我們認為關人或罰錢二者選其一,是法律上賦予司法官的權力,檢察官說關不關是他的裁量權,法律是怎樣規定的就怎樣做
PS:媒體很喜歡用主觀的標題譁眾取寵誤導大眾,"姊夫沒事 小姨坐牢",問題不在法官或檢察官而是哪位很好騙的姊姊,明顯是他老公不甘心小姨跟別人劈腿,報復心理除了騙得原諒唆使自己老婆告到底,基本上在這通姦案中問題最大的是三位當事人而不是司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