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這新聞失敗!
失敗在哪!?....沒有抓到一槍斃命的關鍵證據!
就是工作人員將回收的小菜重新上桌!
這問題跟MA案一樣阿,關鍵過程沒有拍到在法律上就有操弄的空間,
衛生局也不敢太超過阿,否則被人告上法院用"你用哪隻眼睛看到我將
你所謂的回收菜重新上給客人!?"做藉口告妨害商譽又得國賠了......
下次記得!~抓賊要抓髒~抓猴要抓O......沒有關鍵證據就有的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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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啦 這種事件就像通姦罪沒法抓姦在床起碼現場要找到"衛生紙"之類的東西,否則很難成立
看新聞畫面角度,很明顯是店家自己安裝的監視器拍到,離職員工偷偷拷下來提供,不管原因是跟老闆娘之間的恩怨或是不滿店家經營方法,員工是不可能拿手機或攝影機從頭到尾一鏡拍到底
話說會在廚房裝監視器,應該是監視員工有沒有摸魚以及偷東西,沒想到變成自己回收菜的證據
雖然衛生局拿他沒辦法,相信有看到新聞的高雄人不會相信他們的辯駁,生意能否經營下去就得看知情的人多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