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回扣27萬判5年
那阿扁該判多少年呢???
阿扁都該被特赦...那校長呢??
27萬...給阿扁當利息都不夠
那些校長怎會被判得甘心呀!!!
難道他們不是三級貧戶..
不是總統就差那麼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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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都是佛心來的,越資深的越仁心,往往上訴到最後判得最輕,1020從一審無期到三審20年定讞就最清楚
校長不甘心又怎樣?人比人比死人?看看下面一則最近出來的,注意一審判九年,二審改判六年,a走幾千萬才六年實際上四年不到就可以假釋,做任何生意都沒有如此高的投資報酬率,難怪台灣是犯罪者的天堂
看看紅字部份真讓人吐血,辯稱錢花光只吐回一百萬,加上曾棄保潛逃六年,偉大的高院法官還認為犯後態度尚佳,不知這個尚佳從何而來?
ps:台灣社會有個潛規則,要a錢就a大一點,反正判出來的刑期差不多,不要被抓到判刑時忿忿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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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領光全鄉積蓄 郵務員判6年
馬祖東引軍郵局前郵務員何品輝玩地下期貨虧錢,監守自盜鄉民儲金近3950萬元,幾乎領光全鄉積蓄;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依業務侵占等罪,判他6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何因缺錢孔急,在2004年至2005年間,以當日沖銷或中途提款等手法,盜領並侵占郵局存戶共3950萬餘元;包括鄉公所定期存款、當地居民積蓄以及駐地官兵薪水等,幾乎將島上所有的錢全部偷領光。
何品輝逃亡多年,又在台灣犯下竊取機車等案件,去年在台北落網。雖然他是在軍郵局任職,但因不具軍職身分,仍被依一般刑法的業務侵占罪嫌起訴。一審認定何侵吞鉅款,依業務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判刑9年。
高院審理認為,何犯罪所得金額甚鉅,被通緝到案後又棄保逃亡,本應重懲;審酌他於偵、審中坦承犯行,態度尚佳,且已賠償中華郵政100萬元等,改判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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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E5%B9%BE%E...1824000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