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上電視談汽車或者有汽車新聞時被記者當作諮詢對象的那個情報員
有跟律師、保險經紀人出一本談車禍的書,針對這種有人傷亡的車禍
他們的建議是駕駛人要保"第三人任意險",這樣搭配強制險陪起來幾
百萬少不了,多少可以補貼....不過我質疑的是可以把這種保險的賠
償算(強制險)在駕駛人賠償的範圍內嗎?(YA少爺就是這邏輯)
我覺得車禍中撞殘對方才是最慘的,因為後續賠償花樣很多金額又
很高,會不會往後還得付錢不知道。撞死了反而簡單(某名嘴也這麼
說)就一口價談和解買斷一條命...
題外話~
前幾天一個朋友開中型卡車在路上,遇到紅燈打算剎車時發現離合器
踩不下去,車子是被停止時憋熄火的。後來他檢查踏板後發現是他喝
的飲料罐掉下去了不知道,隨著車輛行駛滾到踏板下方妨礙了踏板運
作行程導致失能......幸好他開的那條路沒有甚麼車,在路中央停了會
就重新啟動開走了。不過把他嚇得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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