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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6-11, 08:25 PM   #1
lutunhsiang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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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設 新聞轉貼 - 超時工作多 北市勞工局列年度重點稽查

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去年陸續傳出保全人員、南亞及宏達電工程師,疑似因為過勞致死案件,引發各界討論勞工「工時過長」的問題,也點出許多雇主普遍沒有遵守勞動基準法,讓勞工常態加班。台北市勞工局今年會將超時工作問題,列入年度勞動檢查重點稽查,避免雇主濫用「責任制」。(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表示,依照勞動基準法規範,雇主排定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加上延長工作時間也不能超過12小時,雙週正常總工時不能超過84小時。不過根據台北市近三年裁罰案件統計,事業單位違反勞動基準法案件,排名第一就是勞工超時工作,其次是沒有依規定給予勞工休假,勞工局強調只有少部分從事間歇性、監視性工作,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工作時間得以延長,不過還是有許多雇主,誤解並濫用責任制,導致各行各業都存在著超時工作的嚴重問題。

為了改善超時工作問題,勞工局長陳業鑫表示,勞工局會在今年首度辦理「過勞議題研討會」,邀集專家學者針對鄰近國家過勞防治及其相關補償法制,進行學術性研討會議,去年台北市也率全國之先例,針對部分保全員、部分場所護理人員等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訂立審核基準,明訂四週工時上限,並要求雇主應給與例假。勞工局實施勞動檢查時,也會將工作時間、休假日納入重點查察項目,違法情節重大將從重處分,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以導正「責任制」濫用陋習。
以上來自:http://tw.news.yahoo.com/%E8%B6%85%E...042214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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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不懂國內一種生態,就是今天你拿老闆薪水,就要拼死拼活,就算弄到身體出問題甚至丟了小命,就因為薪水,講實在的老闆跟員工應該是合作關係,老闆提供公平與合理的工作,員工要把老闆交代的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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