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到有學問的google大神那裡 博杯…
大神說:
《禮記•檀弓上》:“鄰有喪,舂不相。裡有殯,不巷歌。適墓不歌。哭日不歌。”
說鄰居家有喪事的時候,你在這邊舂米就不要發出太大的響聲,不要吆喝。
鄰里在出殯,你別在巷子裡唱歌。到了墳墓前不要唱歌,在祭祀、哀悼的日子裡不要有歡歌。
《禮記》不僅尊重活人,還尊重死人。要緊的是尊重自己的內心,
維護已經內化成為個人準則的一部分的尊嚴。
論語也有類似的記載:
《論語•述而第七》曰:“子食於有喪者之側,未嘗飽也。子於是日哭,則不歌。”
說孔子在喪人身邊用餐,從來不曾吃飽。孔子在這一天憑弔而哭,就不再唱歌。
看來孔子平日總是唱歌的,看到喪事就不唱了。參加人家的喪事,孔子
的心情肅穆,吃不飽,唱不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