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麗榮新北市20日電)報載新北市議員李婉鈺疑持酒瓶傷人,李婉鈺今天表示,根本不認識報載的「吳先生」,也沒有和他喝過酒,請他提出證據並道歉,否則將告他誹謗。
報載李婉鈺上酒店替初姓友人出面喬合約,疑持酒瓶砸傷友人所屬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導致腦震盪,吳祖望向警方控告李婉鈺傷害。
李婉鈺今天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她跟初姓友人很少聯絡,根本不可能出面幫忙喬事情;李婉鈺表示,她也不認識報紙所寫的「吳先生」,更沒和他喝過酒,整件事情都是「無中生有」。
李婉鈺說,她請「吳先生」提出具體證據,並出面道歉,否則將告吳誹謗。
http://news.cts.com.tw/cna/society/2...201052599.html
奇怪!!怎都見報導是何黨市議員
如此火爆.............
查了一下古狗
才知此女是前民進黨的市議員
還鬧過不少新聞
居然都沒注意到如此高人存在
情史.傷害糾紛...李婉鈺爭議多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o=2012720S08M1
奇怪呀!!
這年頭怎都是羅生門啦!!
有沒打人...這也能有兩造說法
沒看見錄影都不算數??
以後該要隨身攜帶錄影筆了
沒事隨時手機準備好錄影
行車紀錄器隨身也多帶幾個
凡事都要錄影存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