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震驚社會的英商林克穎涉嫌酒駕撞死送報孝子事件,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法院認定他犯下酒駕、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三項罪名,重判他有期徒刑四年、刑期服滿後驅逐出境。死者家屬批評林克穎犯後態度差,至今都沒有道歉、賠償。全案還可以上訴。
涉嫌酒駕撞死送報孝子的英商林克穎,二十六號被合議庭以酒駕、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三項罪名,重判有期徒刑四年。雖然被告林克穎沒有親自到庭聆聽結果,但死者父親黃國安卻現身高院法庭。黃國安聽完宣判後表示,二審結果勉強可以接受。
英籍印度人林克穎在民國99年3月間,涉嫌酒駕撞死一名白天送快遞、晚上送報紙的死者黃姓男子。案發後,林克穎把肇事車輛送到修車廠解體,而且打算潛逃出境,所幸警方在他出境前,順利將他逮捕。但林克穎被逮後完全不認錯,而且否認犯罪到底。林克穎一審被判處兩年六月,案件上訴二審。
http://tw.news.yahoo.com/酒駕撞...041208180.html
很無語啦!!
態度差..酒駕撞死人還逃逸
這樣才判4年.........
那態度良好是否只要判2年
沒逃逸再減刑只判1年
還是因為它是英國人才判4年的啦!!
有點錢不酒後開車還真對不起自己的荷包
難怪酒後駕車的人還是滿街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