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說不需要, 然後掛電話就好...
那種是 [電信業者的代銷公司] 所推出的強迫推銷花招,
關鍵在於:接電話的人必須是相同的電信使用者
這種情況下可以直接用[電話]續約,或是額外申辦新門號
(如果你沒用過該電信公司的門號, 就沒辦法接到這種電話,
因為首次辦門號一定要雙證件...)
然後呢, 他們那邊都會有錄音存證, 做為【你本人口頭同意 = 本人親筆簽名】的依據
然後東西寄過去, 就開始收費了...
(不要月費頂多是前3個月, 不用綁約有可能是將其合約加諸在你目前使用的門號上面)
總之, 只要你講了[地址], 就算是[假地址], 他照樣會寄東西過去,
因為有錄音, 可以證明是你親口說的地址, 最後還是你要負責,
如果你誤上賊船, 收到手機, 而且確定被綁約了,
那就有得吵了...
(通常要想辦法在電話中跟對方吵, 並且自己要錄音, 記錄下自己是被騙的,
然後再將手機寄回去, 連同存證信函, 嚴正聲明要退貨)
反正, 能第一時間掛電話就掛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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