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我知道呀!!
就像阿扁林益世一樣啦
若非他們身份特殊
又怎會引起如此大的風波呢???
難道他們也要怪媒體炒作害他們嗎??
媒體有媒體的作業標準
如此有新聞價值的人物犯案
怎可能當一般新聞處置啦!!
那反而更奇怪了...不是嗎???
這個案子的加害者的身分倒不是很重要
主要還是他偷拍側錄很多女人
才會引起如此大的注意
尤其還都是美女正妹啦!!!
如果他沒有偷拍側錄
搞不好還不會引起如此大的新聞
如果只有傳聞他在夜店把妹
就不會搞得如此轟轟烈烈了
一年多前他就被告迷姦姐妹花
當時也沒人覺得有如何啦!!
沒有性愛光碟就不會有今天的局面啦!!
|
所以說就是加害者跟受害者的身份讓這件事變成跟追緝槍擊要犯一樣受矚目
受害者不管是不是正咩,小開身份也會讓這件事受矚目。
加害者不是小開,受害者是藝人一樣受矚目。
沒有性愛光碟,媒體一樣會炒作。但是可能炒一炒變羅生門
大家笑一笑。
性愛光碟是火上加油啦~~
若是只有性愛光碟的一般默默無名的犯罪偷拍事件
頂多是在網路流傳的情色圖片吧了~被抓到的嫌犯,也不會像現在這樣被鎂光燈聚焦。
不會搞到像追緝槍擊要犯一樣啦~
我一開始就說的,
某些有昏迷醉倒的受害者(?)
這個問號(?)就是要釐清的問題點,到底是不是迷姦的所在
受害者一定要出面說明釐清的,照片是她本人或者不是她,是合意或是不願意?不然怎麼定罪???
那怕只要一個受害者指控被迷姦就好,李就可以被定罪。但誰願意出來呢???
以台灣媒體的狗仔本事,出面的女性受害者,恐怕很難保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