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擬重罰 撞死人至少關3年
台灣酒後駕駛肇事死亡人數,從2006年的727人高峰後遞減,但去年仍有439人、今年1到7月仍有226人因酒駕肇事而死亡。交通部與法務部正研擬加重酒駕相關罰則,把罰款上限由6萬提高到9萬元,最快明年上路,收嚇阻之效。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執行秘書謝潮儀認為,防制酒駕應該多管齊下,他建議,要對屢次酒駕再犯的人設置「酒駕勒戒所」。
交通部現正在研擬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目前酒測值每公升0.25毫克以上,未滿0.55毫克的罰鍰是1萬5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交通部擬加重到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
若超過0.55毫克,則可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依刑法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簡美慧表示,正在朝酒駕至少判2個月,致人於死則加重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方向修法。
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張夢麟說,去年台灣實施29萬7千件酒測,取締違規酒駕11萬3千件,移送法辦5萬2千件。去年因酒駕肇事死亡人數是439人,比10年平均值減1成。但酒駕違規的再犯率高,張夢麟建議增加酒駕再犯的講習時數。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spx?nid=373714
至少3年..不得緩刑與假釋
這樣絕對會讓很多酒駕的人畏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