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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malink) |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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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執法人員執法過程真的很令人受不了.....
此案如在美國圖書館發生,信不信警員在好言相勸無效後就會 動用武力來處置她?在台灣執法人員會將"情"放在前面,"理&法" 放在最後,並且還得顧慮是否有民代會干涉司法......... 圖書館不得大聲喧嘩、用餐是常識,很顯然這個人連這等常識 都不知道,並且情緒激動疑似有精神方面問題。勸導無效之後 就該有積極作為了......不然請警方到場幹嘛?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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