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者本身就是犯罪者,你看過有人會搬石頭打自己腳嗎?
財產來源不明罪就是學習香港廉政公署的辦案偵查基礎,凡
領政府薪水的公務人員其資產累積異常者且無法解釋、舉證
來源,就可以合理懷疑其涉嫌貪汙。
比方說有位警員資產異常累積,按照政府資料後估算其薪資
所得、其配偶及其親屬相關薪資收入來源後仍無法合理解釋
其異常累積時,廉政公署就會約談該名警員請他解釋他的資
產是如何累積的,只要講得出來且能舉證就算過關...比方說
他中了六合彩(在香港是合法彩票)、賭馬贏的、賭博贏的、
甚至是從親屬那邊繼承的,只要有說法且能證實(好比阿古
打牌輸給我一百萬)就算過關.....
電影五億探長中最經典的一段對話是被約談者嗆對方是老
婆賣淫賺的,不料廉政公署幹員竟然回"根據您夫人的姿色、
身材、年紀去估算,最多交易一回才XXXX元你也賺不了這
麼多".......這是真實案例被當作台詞寫進劇本橋段
以上週的消防署長案來舉例,檢察官調查發現其及其配偶均
是公教人員,按照國家的人事薪俸資料來估算其夫妻年收入
與其生活開銷根本不成比例,兩夫妻的薪資帳戶只進不出卻
還有錢支付龐大的享樂開銷,代表這對夫妻有額外的業外收
入來支應生活享樂開銷.......這就是調查的重點,查出他們
哪來的業外收入....
更遑論年初大選時蘇先生的收入與保險支出也是不成比例,
只是檢調沒有去追究而已....................
一個家庭的收入是可以概算估計出來的,假如是領政府薪水
的軍公教人員更好算,其薪資待遇均依照階級、職等來領取
薪水,如果收入與開銷不成比例,就可以合理懷疑其有不法
收入......
政客除了在去年財產來源不明罪搞了鬼使其威力大減外,還
有更多花招可以貪汙,而且比非政客民眾還難查證,如果攤
在陽光下更是臭不可聞.....如那些財團飼養政客,贊助他的
辦事處開銷、座車的租金、甚至助理的薪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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