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阿~~~老愛擺錯樑,然後得過且過馬虎過去,若干年後想依法行政
卻被民眾以"當時你不追究甚至默許後才來囉嗦",於是政府就得退讓形成
模糊空間.................造成日後的執法不正當
例如師大夜市,不能擺攤的地方當時不去管,你默許那些違法攤販在那做
生意,時間久了那些違法的攤販有了施力的槓桿,一旦日後你想去依法行
政你早失去了執法的公正性。因此政府就給違法者一塊模糊空間,而且還
得捉襟見肘不敢太超過.....................
太多民眾與政府的衝突中經常聽見"你以前都不管現在跑來找我麻煩",讓
違法者反而變成受害者、成為弱勢,使原有的依法行政管理功能大打折扣
。最後得過且過就算了....................
當時應作為而不作為,造成日後的想作為無法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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