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一名排灣族男童被舅公摸「阿力力(睪丸)」,被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東地方法院認為這是原民習俗,舅公無猥褻犯意,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論處,但因男童撤告,判決公訴不受理。
本案七歲男童父母雙亡,去年六、七月間和其他小朋友玩耍時,被舅公叫過去摸「阿力力」;男童本能反應「不太舒服」,也向舅公表達「不要啦!」其他親友獲悉後報警處理。
舅公坦言觸碰男童生殖器,但稱「這是排灣族習俗,是長輩對晚輩的關心」,不過台東地檢署認定他違反男童意願,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時,男童阿嬤向法官說:「我們從小也是這樣子摸自己孩子的小鳥(生殖器),就是疼小孩,伊(舅公)也會摸孫子的小鳥,這不是什麼大事情;男童父母親還沒有過世前,舅公就在摸了。」
法官認為舅公的行為並沒有猥褻的犯意或滿足自己性欲,是依照習俗輕拍男童生殖器表達對晚輩的疼愛,變更起訴法條,改依須告訴乃論的性騷擾防治法論處,最後因男童撤告,讓舅公免於刑責。
一名法官說,現行法律有很多地方和原住民族文化習俗有很大差異性,司法人員因不了解而以法律條文判決,造成許多無法彌補的遺憾,非常迫切需要設置「原住民族法庭」,以降低文化習俗與法律的衝突。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370197.shtml
這就真的是風俗習慣的因素
若是男童不撤訴的話,法官會不會真的判罪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