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姓夫妻除了要照顧2名年幼的女兒,
家中還有一名罹患躁鬱症且又失明的婆婆,另外還有其他親戚,她原先曾申請低收入戶,卻因房子是婆婆所有而駁回。由於2名年幼女兒平日都得泡奶粉給她們喝,但上周二家中奶泡完了,2個女兒哭喊著要喝奶,結果引發夫妻爭吵,林妻哭說「沒錢買奶粉讓女兒喝!」接著便用頭部撞牆。
林男多次阻止未果,只好趕緊報警處理。員警好言相勸,當場還自掏腰包買奶粉給小孩子,並通報社會局處理。
高市社會局表示,由於該戶有10人同住,其中5人成年,名下也有不動產,不符低收入戶的申請標準。目前社會局將協助申請「弱勢家庭生活補助」,每名小孩每月可補助3千元,先解決燃眉之急。
http://www.nownews.com/2012/09/20/91-2855945.htm
難道不能去當保全或清潔工嗎
總不至於買不起奶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