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民國六十年進入教育界,昨天他拿著民國八十年他從國小轉戰國中的存摺給我看
當時他的薪水是44073一個月,「這是我服務20年的年資。」他這樣說。
說起這件事情,我父親就火冒三丈
他說他出來任教的時候,薪水只有一千出頭,以當時的經濟狀況,要買一台便宜的摩托車作為代步工具,要20個月不吃不喝才能買。
想買一台腳踏車則是要他兩個月的薪水
版上諸位前輩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民國八十年,月薪44000,是很高的薪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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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父親說他們年終慰問金也才領1.5個月而已,哪有報導說的三四個月
現在大刀一砍,沒了,我父母兩個人合計一年少了十五萬。
好,人都已經退休了,還可以領1.5個月的年終慰問金,真是該死至極
但是正如我父親說的,他們每個月的薪資都被強制提撥4000-6000不等的退休基金
勞保多少?以我自己目前也是勞保來說,一個月只繳了6XX元
退休金呢?我父親說他退休後,一個月領五萬多,勞工朋友則是領兩萬多
這種付出與回收的比例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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