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中說的沒錯,的確是現行制度就算再優秀的人才,也只會變成庸才。
考進來的是優秀的考試人才,不是做事人才。
但這考試取才方法卻是最公平的。
呃...個人的看法是,公務員考試錄取率超低,也非常難考。
那麼除非是極度聰明之人,否則準備國家考試絕不是花錢補習,或者跟學校學業期中、期末考一樣可以作弊,可以臨時抱佛腳就能考上。
這需要長期抗戰的..即使一試定終身,這努力有些人一兩年就考上,有些人考了10年還是考不上。
若是有抱持考上就擺爛這一種想法跟心態的人,往往是有投機心理跟想爽的人,很難相信有這樣的毅力跟努力。因為這必須要有自我規律跟要求的去唸書。
那麼有這樣的毅力跟努力,辛苦得到的工作,然後開始擺爛?
但不可諱言的是,考試進來的許多是只會唸書的。
這種人往往家裡不怎麼缺錢,會當公務員從學生時代就開始培養考試
畢業後也不用工作,家裡就安排只要唸書考公職,其餘不用管。
機關裡面分發到這一種人,有時候反而是一種困擾~
現行考績法在於無法如實考核表現。所以沒人會想打丙。除非是違法重大才有可能。
該思考的是如何讓既有考績制度如實考核。
新制考績法我認同將簡任、薦任、委任分開評比,再加上團體績效。
但強迫規定丙等比例,那只會讓調單位跟新分發的新人吃餅。
我想不論是公職或私人行業,最怕的就是員工工作只求"糊口",因為他往往抱著得過
且過的態度去面對他的業務,凡事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在應負的責任上大打迷糊戰得過且過。
公務員的穩定保障制度是國家給予員工安心工作的屏障,但因為無法如實考核造成某些公務員把這屏障當護身符。
考績法改革是把這一種人揪出來,但不是訂定丙等比例,因為無法打乙的擺爛人員,當訂定比例以後,這些人無法被打乙,那怎麼會被打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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