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民國99年4月30日簽准死刑執行令,槍決4名死刑犯
民國100年3月4日,再度簽准死刑執行令,槍決5名死刑犯
民國101年12月20日,再度簽准死刑執行令,槍決6名死刑犯
以此來看..剩下的56名死刑犯可能需要十年的時間才能槍斃完畢
唉......我們法務部乾脆恢復古法吧!!
每年秋天槍決一批人犯...
順便開個樂透...大家來猜猜槍斃幾個人
哪幾個人會被圈中...全猜對的得頭獎
國家又可以收到大筆的稅金
多美好的槍決呀!!
|
其實可以把全部死刑犯都帶到一個四周佈滿鐵拒馬與通高壓電之地點,正前方部屬幾挺輕機槍,機槍只要在此地點左右來回射擊,射擊完成之後派手持步槍之士兵檢查,只要看到活的一律開槍射殺,如果可以的話實況轉播,包準社會秩序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