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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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etter  用不到死刑 ... 那可以引進新加坡的鞭刑嗎 ...
 
 因為用不到死刑 ... 就改鞭刑 ... 最少一律一 5下開始 ...
 依照犯罪程度、一罪一罰、關的年限、累犯 ... 作循環累加,決定
 可以鞭刑的次數 ...
 
 連續殺人或強姦者,可以考慮每日一鞭 ... 鞭個 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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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施鞭刑人權團體一樣有話講。搞不好又搞個廢鞭聯盟..
前陣子去綠島遊玩,參觀過當時政治犯在綠島的監獄生活。
個人認為當時白色恐怖時代國民黨對待政治犯的手段,用在終身監禁的重刑犯,是非常不錯的作法。
除了他們養牲畜、種菜還砌圍牆關自己。
假使逃獄也沒得逃。四周都是海
如果想暴動就鎮壓直接槍斃。
那地方像二戰的納粹集中營,只是比納粹還仁慈一點的是不會被送進煤氣室,屍體當燃料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