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不管背後有誰或沒有誰
有人指責他們嗎???
當年那個柯媽媽
因為愛子慘死在砂石車輪下
卻莫名其妙的去推行了第三人責任險
一直搞不懂其間的因果關係啦!!
她不是該去規範砂石車的亂行
以減少更多人慘死輪下
怎麼跳過砂石車卻變成要獲得賠償呢??
而且還是要其他駕駛人來共同賠償
真的是無言以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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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
http://www.cali.org.tw/consumer4.aspx
是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啦 ...
後來變成只要有『車』(管你是機車、汽車、自家或營業用)統統都要強制納保 ...
該保險主要是針對事故的受害者的賠償 ... 不是納保者 ...
至少柯媽媽,還敢去提這個 ... 一般人只要對方稍加恐嚇就嚇到了 ...
就當時某方面來說 ... 說不定砂石車業者的惡行 ... 應該是壓力不少被關切掉了
畢竟相同的事件,早幾年或是晚個幾年發生是不一樣的,還有剛好碰到某個機運條件 ...
在當時的環境柯媽媽敢去的立法 ... 背後還是有不少的立委、民代、財團會不爽的 ...
看看印度最近的強姦殺人案件,據說在印度基本上是每天都會發生,當有人說台灣是
性犯罪天堂? 那印度呢? 性犯罪天堂之國嗎?
迪西推測該案會受到矚目,應該是有幾個復合條件的關係 ...
1.該案件的殘忍與凶狠。
2.人民的怒氣已經難以容忍。
3.政府毫無作為與無能的處理。
4.鬧上國際事件。
5.其他的額外條件。
在台灣的話,要被矚目 ...
光上述條件不一定有用,但一種狀況一定會有用 ...
那就是被害人、涉案關係人只要是跟大官、立委、高度知名人士有關係 ...
就有機會 ... 一般人根本就沒機會 ...
如胡x強的妻子出車禍 ... 卻有最好的醫療、全國的祝福、祈願。
若是換成一般人,如迪西 ... 應該就是什麼都沒有的死去 ...
這也就是台灣會有的一些特別的話語
1.被害者是大官或是總統的家人,才會去改惡法。
2.政策或法令錯誤,等死人(要死很多人喔)之後才有機會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