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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ermalink) |
管理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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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得有位法官說:
那是你們不懂法律的人的看法啦!! 懂法律的人見解不同呀!! 別亂用偷竊兩字 小心被告毀壞名譽 大家看了那麼多年的台灣政治新聞 怎還會片面相信媒體呢??? 政壇上多光怪陸離的事都可以合理化 在公共場所抱女孩子親吻臉頰 那是國際禮儀...........無罪 撫摸女性末超過10秒..不算性騷擾 各位!!你們怎會還相信拿走雨傘就是偷竊呢??? 我們會比法律系研究所的學生更懂法律嗎??? 請相信我們的法律吧!!!! 它絕對是公正的.. 如果不公正..那是因為我們不懂法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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