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淡妝濃抹總相宜~老懂本色
查看單個文章
2013-01-12, 09:34 PM
#
1
olda
長老會員
榮譽勳章
勳章總數
4
UID - 3183
在線等級:
註冊日期: 2002-12-06
文章: 1377
精華: 0
現金: 52384 金幣
資產: 64474 金幣
淡妝濃抹總相宜~老懂本色
淡妝濃抹總相宜~老懂本色
或許您會問:〝老懂〞不知何許人?答曰:〝羅東〞是也!
乍遊羅東,見街道邊有鐵板鏤空〝老懂ㄌˇㄠ ㄉㄨˇㄥ〞字樣的裝置藝術,深感納悶;後來連線上網進入羅東鎮公所網站瀏覽,方知曩昔羅東盛產猴子,而先住民平埔族人稱猴子為〝老懂〞,後至的漢人因以為地名,然後再諧音成今日的〝羅東〞!
一提到羅東,人們但知有羅東夜市,似乎把羅東與夜市畫上等號,卻少有人會想到羅東在地的美景,忽略了羅東人的真幸福,殊為可惜!
其實,欲認識羅東,走上一遭羅東夜市是必要的,因為周遭即是羅東的政經中心,您方能體認羅東乃蘭陽平原的工商業中心!但,您若想欣賞羅東之美,那就得請您多走幾步路,離開市區,方能體會羅東人的幸福!
只要您走一趟羅東運動公園,不管是晨間,還是黃昏,包管您不時會遇到幸福的羅東人面露微笑,徜徉於各處的林蔭步道,讓您情不自禁地感染到他們的悠閒與滿足—生活不應是如此自在麼!
運動公園佔地約47公頃,處處有美景,走入其中令人心曠神怡;但最美麗的景物卻在東南隅,實非一般初遊者所能窺其堂奧,我想這兒應該是羅東最美麗的角落!
這兒建有數座網球場,在其南側與東側臨近公路邊種植了一大片的落羽松,或栽在小山坡上,或種於小溪畔,而沿著四維路則有一整排的落羽松,綿延約有百公尺,煞為壯觀!
時序進入冬季,落羽松挑逗似地遞變,漸進地把丘壑渲染得如詩如畫,不時引來成群結隊的好色之徒,穿梭於樹林中,時而站立不動,時而往來徘徊,或立或蹲,甚至還有人趴、躺在地上,畫面看起來讓人感覺既恬謐幽美,卻又熱鬧有趣,堪稱為羅東一絕!
去年五月,生平第一次進入羅東運動公園漫遊,不經意間發現到落羽松林,心裡不禁忖思著:冬天,這兒應該是美景如畫吧?果不其然,十一月下旬再來時看到了第一棵微微泛紅的落羽松,冬至那天泰半已變色,而今年年初則看到詩境般的景物了!
朋友,下次再來羅東時,可別忘了走趟運動公園之旅;若是近期內要來,建議您不妨來個與落羽松相見歡的約會,現在應該還算是時候吧。
P.S:交通資訊
一、自行開車:
◎花蓮往羅東方向 : (國道5號蔣渭水高速公路)
下羅東交流道後走迴轉道→第一路口右轉(福和一路)→直走經過(北宜高羅東聯絡道)→光榮路→倉前路→中正北路→公正路到底→右轉過紅綠燈即可到達羅東運動公園。
◎台北往羅東方向 : (國道5號蔣渭水高速公路)
下羅東交流道後第一個路口右轉(中山路一段)→中山路二段→中山路三段→純精路一段→公正路到底→右轉過紅綠燈即可到達羅東運動公園。
二、搭火車 : 火車搭至羅東火車站下車
三、客運 :
(首都客運)台北出發:市政府捷運站三號出口處
基隆出發:國光客運基隆站
(葛瑪蘭客運)台北國道客運轉運站
※ 火車或客運在羅東站下車後轉乘:
火車後站或前站走至公正路(台灣銀行站)搭乘羅東鎮公所免費觀光巴士。
四、步行:從火車站前沿著公正路走到盡頭紅綠燈前,右邊有一條捷徑可通達公園南側入口,約30分鐘的路程。
去年十一月下旬看到第一棵化了淡妝的落羽松,令人驚喜!
相隔近一個月,冬至那天再來時,泰半的落羽松葉多已泛紅。
接近南側網球場的落羽松林景色
繽紛的落羽松林與潺潺流水交織成一幅迷人的詩境
美景在前,令人迷戀,流連忘返
不同的角度,景物雖有異,但與人的感覺卻是相同~美極了!
林間、溪畔散佈著來自各方的獵豔高手,見獵心喜,盡情捕捉鏡頭
青青河畔草在染紅一片的丘壑中顯得特別鮮綠
漫步在林間,腳底輕踩著柔軟的紅羽,應有如走在紅地毯上的感覺吧
隔溪相望,所拍得的景物具有不一樣的美感
轉角的山丘,邊坡上也栽滿了落羽松,蛻變時的景色一樣迷人
今年元月二日,丘壑的景物又有一番變化,令人著迷、驚艷
此時,落羽松葉幾已落盡,地上鋪滿了紅羽
深冬的丘壑與人一種淒美的感覺
沿著四維路,公園東側種植一整排的落羽松,綿延近百公尺
在東側網球場邊的落羽松林,是四維路沿線最早泛紅的
此帖於 2013-01-12
09:45 PM
被 olda 編輯. 原因: 調整版面
送花文章: 2066,
收花文章: 163 篇, 收花: 483 次
olda
查看公開訊息
查尋 olda 發表的更多文章
有 9 位會員向 olda 送花:
a471
(2013-01-23),
chiu31
(2013-02-03),
grc45
(2013-01-13),
K22514
(2013-01-20),
Phantom
(2013-01-14),
ppp0600
(2013-01-12),
zouyunhoa
(2013-06-01),
甘無未來
(2013-01-13),
米奇
(2013-01-13)
感謝您發表一篇好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