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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01-21, 04:05 PM   #5 (permalink)
a471 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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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pp0600 查看文章
有的吵嚕,小朋友穿越馬路是一回事,片子也看得出來,騎士超速,又遇到左邊的車擋住視線,就很自然撞上去了,撞人就算了,撞人又踹人的一定比較吃虧。
那個妹妹過馬路習慣不改恐怕往後生命堪虞~

雙方素未蒙面不認識,客觀的說彼此沒有那麼大仇恨,騎士踹人出自於
個性使然,他車又貴害他摔車當然火大....這兩腳使他在法庭上先輸掉
自己的立場.........

一碼規一碼....他踹人小朋友家長可以告過失傷害,他超速行駛也可以
被開罰單,那他可不可以就車輛毀損請求對方賠償?...畢竟那小朋友過
馬路方式也有不對,本身也有過失......

那個正義里長別攪和了,還建議告律師錢他出~~別公親弄成事主就好
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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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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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ce710509 (2013-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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