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酒駕意外頻傳,馬英九總統昨天說出重話,他強調超過酒測者就應該立即移送,還說警方與檢方最多有24小時時間,讓酒駕者失去24小時自由,如果有人質疑違反人權,他認為可以聲請釋憲,他也願意出庭,為此辯護。
前幾天,一個蔡姓男子酒後駕車,在嘉義布袋撞死兩個人,其中一個是今年才9歲的林小妹妹,沒想到,法官裁定,讓蔡姓男子以十萬交保,讓家屬實在無法接受,類似的悲劇,每天都在上演,連馬總統都看不下去。昨天跟反酒駕團體座談時,總統說出重話,他認為,酒後開車應該立刻移送,必須採取預防性羈押,讓酒駕者失去24小時的自由,才會有嚇阻力。
對此,法務部也主張,對酒駕者進行預防性羈押,相關建議在去年,已經送請刑事訴訟法的主管機關,司法院參考,目前正由司法院研議中,至於酒測標準如何重新規範,預防性羈押如何落實,由法務部、交通部與內政部研擬配套措施,最慢在2月底、就能完成相關方案,希望讓酒駕者不要再心存僥倖。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261185526.html
押多久呢??
撞死人的就直接當場槍斃吧!!
|
您不怕「偽人權」集團的正義之矛反擲?﹗
個人一直覺得自己很笨,又不會享受人生,酒真的對人體有好處嗎?怎我看到的都是害處?
在軍中曾聽到酒醉者自敘亂倫的故事,當著自己的排弟兄大鳴大放的,真帶種;酒醉後錢包被偷;胡亂簽名的;老婆女兒一起被上的.......
在海外,有醉後玩槍,自己轟死自己的。掉進河流或落井的,更有自爆銀行提款卡密碼的(真佩服﹗)
面對冥頑不靈的酒梟,我是很贊成亂鞭抽死,以警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