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大陸的機關很多都是疊床架屋,而且那些機關的人都不屬國家養
國家卻給他們公權力~~
比方說對岸的交警、路政,居然不像台灣國家養然後給予公權力執法,
他們是單位"盈虧自負~抽成上繳",變成他們透過公權力作為手段跟百
姓斂財,只要上繳的比例外其他的都歸你們單位自行處理。於是該單位
所有開銷、薪水、獎金都得靠他們自己撈....只要罰錢啥事都能擺平,罰
單還是警察收然後收五百開五十的收據....不像台灣一切歸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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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五百開五十喔!?
這麼好賺,我們還不趕快去當公安
在那邊抽成抽爽爽
不過台灣也沒好在哪,只是不敢太明目張膽而已,但實際上還是有暗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