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a471
把前科刺在臉上....
讓他無法做人.....就像日本時代做小偷砍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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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不想談論剛結束的陪審團案件,
現在就稍微談一下吧﹗
該案件就是起源於喝酒所導致的「亂倫」案情,
起先是藉酒裝瘋,把自己的姊妹都給蹧蹋了,
後來姊妹兩的男朋友得知後,鼓勵報警處理。
可是口風不緊,被這個禽獸兄弟得知,
以鋸短的獵槍與刀具,綁架到郊區凌遲分屍......
內容極度恐怖,不適合詳述。
然後把拍得的照片拿給自己仍在大學上學的兩姊妹看,
並揚言就算哪天東窗事發,他也是因酒醉失去正常意識所致,
所判之刑也很輕,再恐嚇兩姊妹說,此地無死刑,當他熬過日子出來時,
就會報復......
最終,我們在陪審團的努力下,讓他獲得了終身監禁,永遠不得保釋。
這在加拿大算是最重的罪行懲罰﹗
酒,到底也讓我的愛台甚凌的大舅,死於心臟病突發,他只喝高粱。
結果留下四個孩子給年入中年的老婆照顧,老婆不堪其苦,就自殺了。
我曾勸過大舅說,喝酒的目的為何?他說,那是人生的快樂,來,一起來喝吧﹗
也曾問過純樸的大舅媽說︰妳能不能控制大舅的酗酒惡習,她說勸得了,早就勸了。
死後解剖,就算他不死於酗酒的心臟病,也會在不久的將來死於肺癌。
會喝酒的人,不必到酗酒的程度,禍事總是大於快活;百勸不改,就是自絕絕人,禍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