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wvdavid
在台灣....
連公務人員都會私下找[海賊專用版]了...
到底是軟體的標價太離譜...還是民眾的問題,
我真的不知道...
當年(10年前有了哦)...台灣的譯典通(Dr. eye), 剛推出時,
主打口號是【智慧財產權保護價 99元】,
我買了。。。
後來有2.0版, 2.1版...價格變高了, 我也買了
再後來....版本愈來愈高, 功能愈來愈多, 價格也持續上揚,
我就沒在買了.......
原因呢,因為太多我用不到的功能,被包成1個完整版,
買下來就是多花一堆錢,買下我不需要的東西
(現在當然也都沒再用了...有google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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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盜版問題(先撇開該不該盜版,只討論盜版方式),
基本上是那個IT資深人員的做法問題(怎麼會拿公司的呢?)
當你的公司向微軟註冊了序號時,該序號就會被微軟列管,
當該序號被盜用時,微軟就會找上[企業],要求負責。。。
(在台灣通常由 軟協 找上門)
如果他用的是網路大量流傳的序號,
或者是那種。。。小紅馬跑呀跑的版本,
就是[個人]行為,就跟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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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要說盜版行為可取
我是要表達:同樣的一件事,在不同的行為之下,會有完全不同的結果
拿公司的序號來自用,除了盜版之外,還多了[監守自盜]的問題
拿仿間的序號來自用,就只是盜版了,[沒有監守自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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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探監回來的主管轉述說︰他認為公司早已不再像以前經濟景氣時的三班制,
當時時24小時連續上班。而他就認為只要下班(我們早上七點上班,下午三點下班,
這可巧妙的避開交通的巔峰時刻,可在高速公路上以全速100公里往返。)
回家後可以在公司電腦下班關機後(生產線上的電腦從不關機,只進入休眠狀態),
再在回家時候使用,那麼MS Servers就不會察覺,真有guts!
結果,MS 要求 ISP 提供 IP 位址,循線順藤摸瓜。IT主管問他為何如此不智,
他一天的薪水就可以買一份合法的軟體。但他說,他不想多交付百分之十三的銷售稅。
真是天才呀﹗他現在請律師出庭一天就要三千加幣(九萬多點台幣),加拿大的出庭
為了詳細審判,通常都拖得很久。
他平常收入不錯外,還有積蓄,這下他又無法央人幫他脫產,所以,根本無法申請法律援助,也就是免費(老百姓納稅)的律師。
我到現在都不想去見他,聽說他都哭了,監獄就在多倫多的東區唐人街公立圖書館旁。他是美裔牙買加人,
三年前由支加哥移民來這兒,現在他犯了刑事罪,恐怕想要申請加拿大公民都有困難(申請公民條件是不能有犯罪記錄)。
我們很多華裔移民到此都認為加拿大人很笨、腦筋不靈活、太過呆板、不懂變通,
我真替他們感到遺憾。一出事,拜託不要來找我。
一天到晚不是要作保就是要借款,要不就是要我給工作或要合作做「事業」,真是受夠了﹗
這些人不是好賭就是酗酒不顧家,生活習慣非常差,他們教我如何信任?
然而,他們都鋌而走險的使用各種非法的產品,如DVD電影等等,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