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3日電)施姓女子和陳男訂婚後,施女指遭性虐待要求解除婚約,雙方相互提告,法院判陳男可拿回新台幣66萬,施女則獲賠97萬多元。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決書指出,擔任護士工作的施姓女子和陳姓男子經親友介紹相識,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2人訂婚後,女子悔婚,男方提告要求歸還聘金,施女被告後也提告要求對方賠償。
陳姓男子向法官表示,經由親友介紹認識施女,2人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並訂婚宴客,但未婚妻卻在訂婚1個多月後悔婚,打電話告訴他已有男友,叫他不用再等,後來媒人登門查證,施女也不理不睬。
陳姓男子說,他看婚姻無法挽回,只好同意解除婚約,同時寄存證信函通知,不過他要求對方退回聘金、訂婚花費以及精神慰撫金等總計新台幣120多萬元。
不過施姓女子向法官表示,2人同居後未婚夫行為舉止怪異,不僅常說鬼神之事嚇她,還眼球上吊、全身發抖;不僅用拳頭打她,還用梳子插她的下體,她後來無法忍受,只好選擇離開陳姓男子,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未婚夫要她賠償,她也要求對方要賠償她籌辦婚禮費用加精神撫慰金總計約139萬元。
地院法官則認為,施姓女子曾提出診斷證明書證明曾被性虐待,且施女從認識到訂婚僅有2個月,且願意花費50萬元籌辦訂婚,並搬入男方家發生性關係,可以判斷女方有強烈結婚的意願,不可能立即悔婚且陷害被告。
法官判決,兩方解除婚約,女方應歸還聘金66萬元,至於女方則可獲賠97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1020423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4230261-1.aspx
日本A片用眼睛看看就好啦!!!
阿貓叔叔有練過...
小朋友千萬不要模仿啦!!
看電影電視劇..甚至A片
要有點腦袋吧!!!
那不過是玩弄觀眾情緒的劇情
萬萬不要當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