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來人往的高雄捷運車廂內竟然上演活春宮!高雄捷運警察迅速找到網路影片上的男女主角。女主角是高雄一名十八歲的高三學生;男主角則是新竹的一名大學生,兩人是網友關係。警方製作筆錄後,依涉嫌觸犯「公然猥褻」罪嫌,將兩人移送檢方偵辦。
輿論喧嘩,警方壓力大,高雄捷運警察隊很快找到網路影片中的女主角,女主角是就讀高中三年級的學生,已經成年,到案製作筆錄時,
女學生初步承認她就是當事人,也承認確有其事,並表示不知道這樣違法。事件男主角是女學生的網友,警方查明他是新竹一名大學生,員警北上找到男主角完成筆錄,男方表示並未違反當事人意願。
警方根據網路流傳的影片,認為影片中的當事人雖然沒有任意裸露或明顯猥褻之行為,但舉動引人遐想,似有妨害善良風俗之嫌。高雄捷運警察隊長王仁立說明,完成筆錄後,將全案連同所蒐集網路流傳的影片,依「公然猥褻罪嫌」移請檢察官偵辦。
高雄捷運公關處長賀新表示,從網路流傳的影片中,高捷認為影片中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善良風俗,依據旅客須知,高捷公司可以拒絕搭載。高捷公司除了請求警方處理這起案件外,也提醒乘客在捷運車廂內都有對講機,希望乘客遇見狀況時可以和列車長聯絡,捷運保全或是捷運警察都可以在下一個停靠站立刻協助處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42301264.html
不知道這樣違法?????
這種謊言也說得出口啦!!!
找個幼稚園學生也知道的事
居然讀到高三說會不知道
不知道會被人PO上網
才是真正的事實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