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林益世算公務員嗎???
今天看電視...........
那些親綠的很不服氣
大黨鞭能不算公務員嗎???
我覺得這些綠色政客腦袋秀抖了啊!!
公務員可是要能公保領退休金的啦!!!
這麼簡單的判斷還要質疑嗎???
那扁嫂的第一夫人不也要算公務員了嗎???
希望能判重罪...這個我都能接受啦!!!
請問郭瑤琪的美金茶葉罐案
法官不也是以無對價關係判沒罪
那時你們怎不也跳起來呢???
當事人都承認收賄了
法院還敢判無罪定讞............
輕鬆點吧!!!
法院很喜歡當好人...
這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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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華民國刑法,能執行公權力的都算公務員,
公權力是什麼?為公家單位做事就算,
不管政務官、民代、代辦驗車業務都算執行公權力,
這樣區分是為了犯罪時好界定,跟領公保、退休金沒有絕對關係
公務員貪污圖利罪,不限具公務員身份,
只要能藉擁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執行罪行都算,
因此扁嫂在這部份被判8年。
林當時的身份,對政策執行、國營企業確實具備實質影響力,
至少收了6300萬和無數美金,卻不適用貪污治罪條例,僅依恐嚇罪論處,實在奇怪,
這個判決引起巨大爭議是必然的…
我想過陣子,這位法官應該也能跟吳某人一樣得到實踐二等獎章…
因為最近糾團要入黨繳黨費的人數暴增,
等等小q也要開團…糾各位好友加入
這樣的判決,真是功在黨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