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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涉貪案 一審判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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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7, 01:1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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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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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古里特
在法律面前是講求證據,並不是以民情來判決的
今天014沒有以貪汙罪審判,而是以其他罪名審判,這是法律制度
況且陳啟祥提供的證據都是剪接過的,也就是假的證據,這能當作證據嗎?要法官如何採納?
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之下,若不是014承認,這案要怎麼審?
然而黨政在手、有罪判無罪,這種話有任何可信度嗎?
也沒有在辯護014有無貪汙,有無收錢,因為這是既定的
阿~~~~~叫蟲歌一家入國民黨籍,保證太陽下山前特赦他老爸~
到時候~~~就~~太~~陽~~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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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史版A大,錢的數量決定電腦的力量
我是給女孩修電腦長大的,經驗豐富技術過硬,就沒有我修不好的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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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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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2013-05-07),
古里特
(2013-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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