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cwvdavid
高稅率(高福利)社會, 要成功的必須條件...
是......高道德標準,
以及, 人民的自我要求...(民眾的素質)
我印象中, (不曉得是日本還是美國, 還是德國...?)
有幾個國家, 失業救濟金比該國的最低薪還高...
造成許多人寧可不工作........
而結果就是惡性循環.........
最後...那樣好的福利當然也沒了
-----------------------------------
在台灣, 要推動這樣的法案, 完全是不可能的,
因為【半數以上的民眾】都看眼前, 都不願意為別人付出,
(一致性的認為自己沒那麼倒楣,
或者認為當自己真的那麼倒楣時, 再讓別人來照顧自己就好,
簡單來講就是自私到極點的劣根性...)
|
老婆的華僑好友,她在本地的一家汽車裝配廠負責汽車正面大車窗安置後的的修正工作(modified job) -
專責把汽車大玻璃上的塑膠保護層的軟膠膜給撕開,結果得到了職業病。
她被省『勞工安全與保險部』要求去檢查,證實已經受傷無誤。
由於是受傷工人(工傷),所以公司依法不得裁員或炒魷魚,進而要求她做輕量的而不再加劇原傷處工作。
她則抱怨輕型工(少於兩磅重量),仍然無法做到,就讓醫師鑑定後再降低她所能負擔的適當工作(Suitable Occupation),
然而,不曉得她是怎搞的?竟然向醫師抱怨她根本無法上任何班,因為已失去了手腕提重的功能。
我們也都信以為真的相信她,並要她多保重。
基於此一嚴重狀況,公司方面要求她去做物理治療(復建),醫師與醫院根據法律可任她自由選擇。
結果,她暗地裡自己選擇了她所信任的醫院與醫師去作定期的物理治療,一做就是八年的復建。
其間她可拿全薪(每小時21加元)並享有所有的公司保險福利照顧(眼鏡、牙醫等保險,她個人只需負擔10%的費用),
而且可以不必去上班,公司每週定期的以銀行轉帳給她。她的週薪為840加元,乘上4.33就是每月的收入,
也就是3637.2加元(合台幣109116),十萬九千元的收入,由於工傷她可持續的領到康復為止。
問題來了,在兩個星期前,她給我老婆打電話要借錢。在問明原因後才知道,她平常到市場及購物中心所提的袋子重量超過了她向醫師承諾的十多倍,
這被上述的 Worker Safety and Insurance Board 簡稱 WSIB 全程以錄影搜證,
並還發現她可還去省郊的農場去工作,幫忙摘水果、收玉米等。
她被要求上法庭並被指控詐騙工傷保險,被中止了所有的全薪與福利。並要求她退回所有的詐騙金額。
可特別聰明的她,早就把所有的金額轉到了也以難民身分定居在美國的母親與妹妹那兒。
她向法官說,她們在美國需要幫忙,因為她母親有三高的重成人病。在美又無健保,
而妹妹也因感情受騙上當,人已呈現瘋顛狀態多年,無法尋找工作。諷刺的是,瘋病之人還能經常穿著美麗的出入拉斯維加斯賭場。
她妹妹的賭資全以ATM進行提款,所以紀錄徹底留底。當然啦,轉帳者還是故事女主角本人。
兩人皆有醫師證明與她本人全部的銀行轉帳記錄呈上證明,所以法官不得不斟酌特殊情況而給予通融與免刑事入獄的懲罰。
對她本人部份,法官就判她再也無法領取全薪和福利,也被公司依照公司規章,正式而永遠的永不錄用 - 炒魷魚﹗
我們關心的問她除了借錢外,妳要如何生活?她說她因詐騙的原因,已無法向社會福利局領取福利金。
所以她正緊密的找幫人看孩子的工作,可我想她還會是做非法的現金工。
她厲害的地方就在名下擁有兩棟房子,但是早已過名給假分居(未離婚)的先生。平常又撒謊說她連基本生活都是靠大女兒的幫忙,
譬如說幫忙洗澡、做飯與血拼等等。結果,她的大女兒被查明已與一墨西哥籍的男友同居在加西省份多年了,光飛機就要飛行三個時區,這哪能照顧她?
信用卡公司的靈敏管道,馬上取消她的信用,因為涉及詐騙行經。銀行也考慮不接納她的服務。所以在不得已下,只能找我老婆求援;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