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YaYa07
有些事情該怎麼說呢???
我是沒搞清楚怎麼回事
雙方到底誰是誰非
不知道有幾人搞懂了啦!!!
但是公權力不是這樣玩的啦!!
像美國逮捕犯人時..一定要口頭說明其權利
這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萬一沒說的話...居然被逮捕的犯人可以無罪開釋
很多人一定搞不懂
形式主義作祟...
公權力必須自己先守法
絕不能權宜行事
就算今天那些房該拆
政府也不能使用不當全力來硬拆
可惜!!!太多人不懂這些不當公權力的可怕之處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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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這個版上有幾位版友,都體會過不當公權力的可怕
公權力在執行的時候,必須要自己完全合乎法律規定,不可以有瑕疵
這種事情就猶如放棄了少數人的權利,讓多數人剝奪少數人
得利者不外乎是財團和有錢人,透過政府去合法地剝奪這些少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