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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騎驢找馬」被炒 獲判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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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6, 08: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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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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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ini
基本上 這個私人通訊工具
通訊內容是兩人間的對話
好比A與B在電話裡對罵不雅話語
是談不上「公然」兩字的
(也就是證據的正當性不足)
所以
毀損公司形象 是不成立的
偷閱私人MSN
那是犯法的啦!!!
所以這件事該是那位客戶告知公司的吧!!!
毀損公司形象未必一定要公然吧
在公司客戶前說公司壞話
應該就可以成立了唄
只是說「超想要偷雞摸狗、騎驢找馬……不能摸魚」等語
好像與公司形象無關吧!!!
這家公司老闆的國文程度該進小學再好好讀幾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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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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