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所以 簽結作收 是正規程序
那個律師大概是想出名而已
所以他叫什麼名?? (不知道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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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存款
我的帳戶有上億元定存
每月就有 25萬以上利息
(如果你的信託單位厲害,生出來的錢有時會比定存利率還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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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好像是舊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121031/149678/
這個報紙在炒舊飯
(地院是要那個舉報的人說明他的告發內容 看來那個律師是做繭自搏
因為司法無法以邢事傳喚在為總統的)
而為何會有那筆錢
http://dailynews.sina.com/bg/tw/twpo...323822998.html
老早就有刊過
大部分是利息收入,財產申報是不會填你生的利息有多少的
有18%與定存的人就可知
本金是不能動
生出來的利息會轉到另一個帳簿
律師自己不會理財還要怪別人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