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擔心,上庭只要心平氣和的向庭上敘述。
據實以告,並上呈員工上下班記錄,以及職守人員名單。
還有,人證(第三方的人士)與物證(如錄影帶-最好有錄音型的),那麼,真金不怕火煉。任何牛鬼蛇神,一到法庭都會乖的像龜孫子。
就算他們有備而來,比如,知法犯法或有法律專業背景如律師者,只要人、物證王牌一出,馬上要他們啞口無言,亦或案情急轉直下。
有些刁民,就跟假車禍的詐騙集團一樣,以為一般人怕上法庭,就急著私下處理。
對付在醫院有人要告也不奇怪,因為他們以為可以大敲一筆。對於人性的斟酌,法官經驗最為老到。
不錯,上法院要花費精神、金錢與時間,壓力自然會有。但是人在世上要面對的難題何止於此而已?
由於對方要告的是多數人的單位,只要大家的證詞一致,不會被認為是編造的。不知道如何答或是忘記,也要據實的說不知道要如何回答亦或忘記了。
這些都會變成中性的狀態,換句話說,對案件的控訴不會構成威脅。忘記某事是人性的一部份,庭上不會刁難的。
心平氣和的答辯最具說服力,這是個人平常到庭觀察與五次陪審團任務所學得的實際經驗。不敢藏珍,就此分享;祝老實人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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