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喻軒懷疑同居羅姓女室友移情別戀,持刀砍死對方。最高法院今天維持前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判決書,已婚且育有小孩的羅女,和丈夫分居後,與同在新竹科學園區擔任作業員的高女在新竹縣寶山鄉租屋同居。高女去年6月21日因發現羅女的手機有與男同事曖昧簡訊,醋勁大發,亂刀砍殺羅女逾200刀,羅女當場死亡。
判決書指出,羅女雖已倒地不起,但高女仍不住手,直到爭吵聲吸引房東注意,用備用鑰匙打開房門,要求高女住手,高女才停手;房東趕緊報警,消防局人員到場時發現羅女已無生命跡象。
高女在行凶後除打電話給羅女丈夫,指因不滿羅女背叛,殺了羅女外,還打電話給簡訊中的男同事,質問兩人是否在交往。
新竹地方法院認為,高女殺人後,態度自若,還用平板電腦上臉書(facebook)留言,完全不尊重生命,手段極殘忍,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灣高等法院調查認為,囑託專業機構對高女進行專業鑑定後,認為高女若透過心理治療等,可降低再犯風險;法官調查高女的家庭關係、任職紀錄、成長背景、犯罪動機等,認為尚未達到判處死刑的程度,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21121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1004321-260402
女人也是很可怕的啦!!
難怪有不少國家都需要女軍人
這不是性別問題
而是個性兇不兇殘的問題
如此兇殘殺到眼紅
法官居然認為還沒到判死刑的程度
佛心呀!!可能要殺到七八千刀的才該判死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