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主題對個人而言很有挑戰性,原因就在本人是異性戀者;同性相戀的奧妙,因無法深入親身體驗,所以要回覆的客觀中肯實在很難。
對於同性戀在海外的這裡,一直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並不受到廣大人們的尊重。因為大多數的父母都不願意自己的孩子之性傾向與傳統背離。
我也很懷疑學校教導的觀念是否正確?所以我會私下技巧的詢問年輕人們的意見(非自己的孩子,以免有失客觀),問他們同不同意同性戀?結果九成以上的都不同意。
大多數人非常的不齒這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受徵詢者他們有部份還都是無宗教信仰的,所以總的來說,合法的同性戀還是不受大眾的歡迎。
現假設自己的下一代也是同性戀者,那麼我會覺得很難過,因為陰陽倒錯還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其不可輕視與預料的後續問題,那才是最令人頭痛的地方。
所以說,若說尊重又怕害人害己。但也很奇怪,明明有水路不走,偏偏要走旱路(對男性而言),造物者對此一定很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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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帖於 2013-12-04 04:04 PM 被 grc45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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