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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3-12-04, 02:54 AM   #6 (permalink)
YaYa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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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是這次同志們的理由

法律上本來就可以指定繼承人的
只是我國的法律是保留一些給特定親屬
也就是不能全部將遺產指定給血緣親屬以外的人
但還是有保留部分可以指定啦!!!

其實大多數人都不願寫遺囑
這才給了法律繼承人的空間

各有優缺點啦!!!
在國外就有人將龐大遺產留給了愛貓愛犬
國人也會有人將財產留給宗教團體
這也都會引起親屬的不滿啦!!!

不管如何這都不構成同志可以合法結婚的理由啦!!!
畢竟那不是該被鼓勵與認同的
可以不反對...但還是不要浮上檯面吧!!!

不是開玩笑的啦!!!
如果有人說她愛上了一隻貓
能夠說那是她的自由
就讓他們合法結婚
並把她的財產都遺留給貓嗎???

有時也要想想同志的家人也活得很尷尬的啦!!!
每次要對他人說我的媳婦是個男人
相信一定是很難啟齒的事吧!!

也許可以不去阻止
但一定都是不願去談論的事
所以還是不要公開化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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