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賢達的討論,讓我對這挑戰性的議題有更多瞭解
grc45大的觀察結果,真是太令人訝異
我以為外國人比台灣人更能接受同志議題
沒想到台灣社會對同志包容性居然比國外大
同志結婚對YaYa07大以父母親的立場,衝擊很大,很難接受

這點….事實很殘酷
同志之愛若當成疾病,太污名化,對同志們不公平
但為什麼形成少數人的特例? 形成原因也是無解
沒辦法,因為同志相對幸運的雙性戀者比例懸殊
注定情定這條路走得特別艱辛,有待以「時間」換取「空間」。

像YaYa07大所言,在現行法律下,先預定遺囑
不知若到法院公證遺囑,會不會比較有保障?
雖然同志團體渴望社會上大多數人認同,不想同志情只能委屈地在枱面下
但真的也該考量如YaYa07站在父母親的立場,
衝擊太大,為人父母無法承受,枱面下已是最大讓步,真的太為難父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