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grc45大大詳細解說
引用:
作者: grc45
加拿大學生的父母們,隨時可以與老師以任何通訊手段溝通,學校也有定期的家長會,
也可隨時致電給校長,要校長解釋與調查,通常事情都會圓滿解決。
若不滿意可以上訴給省教育局或對口政府機關或各區國會議員及教育委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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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台灣也有,還比加拿大多了24小時「強力放送」的媒體

但事情不會圓滿解決,通常是逼著校長給交待,務必懲處老師
引用:
作者: grc45
父母難為,面對當今的歪風邪道,如帶武器到校、使用毒品、霸凌等都要採取早期預防措施,
所以明智的父母親就要儘量的認識孩子們周圍的朋友,邀請他們來家玩、慶祝生日派對,
或來家裡作功課,亦或是過夜 (sleep over)等都是了解孩子的好方法。
跟孩子們與他們的朋友作朋友,無話不說,隨時關心他們,有事時,孩子們第一個反應就是找父母傾訴。
父母大多能以委婉的方式與校方在尊重人格與原諒錯誤的立場來成全彼此,這才是教育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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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真了不起,相信「人性本善」

有無私的胸襟「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父母和校方持「尊重」、「理性」態度,才能妥善解決
在台灣,讓小孩至同學家過夜.....
老實說我不敢同意

新聞上常看到戀童癖的變態
我會怕小孩被怪人騷擾甚至性侵

也怕對方家庭說物品遺失,會有扯不清的誤會
被害妄害症病得不輕
